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THZC2023 022
项目名称: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100.762374 万元
最高限价: 100 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泰州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各类日常零星维修、抢修,包括但不限于破损墙面、地面、吊顶装饰、给排水管道、防水、门窗等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 1年 ,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 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 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3.5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 6 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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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 8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年 12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01 月 0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 3 0 至 17: 3 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将授权委托书盖章件发送至
资料 费: 3 00 元 /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01 月 09 日 09时0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中兴 9号1706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 4 年 01 月 09日09时0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中兴 9号1706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 ,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
2 .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 副本 2 份
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泰州市 凤凰东路 58号
联系方式: 陈 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 C23栋1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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