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尚义县分局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尚义县分局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C(2023)-009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尚义县分局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3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氮氧化物分析仪1台、一氧化碳分析仪1台、臭氧分析仪1台、二氧化硫分析仪1台、动态气体校准仪1台、数据采集仪1台、零气发生器1台、气象仪(五参数)1套、数采软件1套、采样系统1套、颗粒物PM10 1台、颗粒物PM2.5 1台、配套机柜() 3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方式:自行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尚义县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评审价格优惠政策。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自行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招标文件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尚义县分局
地 址: 张家口市尚义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0号大学生创业园区B座40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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