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未来社区A3、B2地块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未来社区A3、B2地块配套工程设计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226-04-01-360477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3989.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3861.98 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33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拟建与九顷未来社区配套使用的幼儿园、社区用房、公寓、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A-3和B-2地块。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幕墙、安防、智能化、市政附属、基坑围护、管线综合、景观绿化及太阳能及光伏发电、海绵城市、PC工业化设计、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公共部位装修、泛光、相关部位的精装修、节能设计等工程(节能评估、专项评估、专用设备、供电、供水、煤气、标识、标牌、有线电视、通讯除外)达到设计标准的各专业初步设计、估概算(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
2.3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发包人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泉路2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 鲍建锋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 宁海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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