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甘肃
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公 开招标公告
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招标文件编号: ZHYC-2023-GKZB-04
二、 招标内容: 基础智能化建设、安全防范智能化建设、信息服务智能化建设、能源管理智能化建设、信息化应用 (具体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 ¥ 7466500 .00元 、 大写: 柒佰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 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人员: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含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岗位资格证书;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书;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网( ,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招标文件》获 取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月2 3 日 上午 8 :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登录酒泉市自行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平台投标操作指南》。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中心( )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 5个工作日。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 3 日 上午 9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 3 日 上午 9 :00时 (北京时间) ;
开标地址:酒泉市中心二楼开标厅。 (仅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监督人代表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登陆 “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时上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 486 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翔宇 联系电话: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西路 14号圣富家园1号楼15-2室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 (财库〔 202 2 〕 19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 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 2006〕90号 )。
十 一 、是否 PPP项目: 否
202 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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