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大桥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缙云县大桥西路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大桥西路改造工程(一期) 已由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缙发改投资〔 2023〕117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 : 2302-331122-04-01-295995 建设资金 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项目业主为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为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缙云县大桥西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缙云一桥,南至东渡竞爽桥。道路全长约4500米,宽8.5米至1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新建及拓宽、桥梁、给排水等相关市政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 31995730元
2.4 工期要求: 495 日历天。
2.5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近三月(2023年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各不少于 50人;(牵头人和联合体方都需提供)
3.5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牵头人 为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2 家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8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2、2024年1月3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 88号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同心华庭1幢503室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杜女士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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