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城东综合服务大楼建设工程
浙江
-绍兴市
1.招标条件
新昌县城东综合服务大楼建设工程(二期) 已由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02-330624-04-01-95521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 投资估算 / 万元, 工程概算 5427.85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1234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323.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18.7平方米,机动车位约104个 。 建设地点 : 位于 新昌县新民山脚自然村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新昌县城东综合服务大楼建设工程(二期) , 建筑内容包括新建一幢服务楼、一幢综合楼及一幢办公楼等, 其中: 服务楼地上 5层,建筑面积为3356.86 ㎡ ;综合楼地上 5层,建筑面积为1177.99 ㎡ ;办公楼地上 5层,建筑面积为3738.2 ㎡ ;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为 3968.68 ㎡ 。 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 建筑工程、 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220 . 8193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13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40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 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 对应资质应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 自 202 1 年 1 月 1日 (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以来 具有完成 过 单个 建筑总面积 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公共建筑施工 项目 业绩 。【 最多提供 1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证明材料 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施工许可证须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 】 【注: “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 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 】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b.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担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d.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 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 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 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的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 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 加盖社保 机构 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
(三)其他:
3. 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类证书,人数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DB33/1116-2015的规定 ; 并 提供 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 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的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 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 加盖社保 机构 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
3. 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 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 平台失信名单黑名单;
3. 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 1 年 1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班子 至少配 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劳资员) 各一名 , 且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 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的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 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 加盖社保 机构 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新昌县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招标文件网址:潜在投标 人 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 新昌县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24日9: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注: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服务平台_system.html手机扫码“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平台: [****] /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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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新昌县南明街道湖滨一路 51号 地 址: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 2-12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求丽芳、吕若楠、李君帆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 / 邮 箱 : /
202 4 年 1 月 2 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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