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河新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临沂沂河新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临沂沂河新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临 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 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沂沂河新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市政消火栓管道及水表、阀门、土石方工程、人行道板拆除及恢复、市政绿化拆除及恢复等。
2. 2 、建设地点: 临沂 沂河新区 。
2. 3 、资金来源 : 财政 资金。
2. 4 、 工期: 90天。
2. 5 、 质量要求: 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 招标 文件 要求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 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本项目采取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临沂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1. 网上 招标文件时间: 20 24 年 01 月 04 日 - 20 24 年 01 月 10 日, 过时不予受理 。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登录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截止日期:20 24 年 01 月 25 日 09 : 0 0时,过时作废。
地点: 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
2.开标日期: 2024 年 01 月 25 日 09 : 0 0时。
地点: 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中心(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临 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临沂沂河新区名都国际 412室
联 系 人:高工
电话:
日 期:20 24 年 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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