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10#工业用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浙江
-宁波市
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10#工业用地项目(暂名)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10#工业用地项目(暂名)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301-330252-04-01-1868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30%,银行贷款占比70%,项目业主为宁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0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交通标识、标线工程、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通航产业板块,东至规划云天路,南至规划观海一路,北至规划观海二路,西至水云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交通标识、标线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含生活给水、消防水、景观给水、电气、消防报警、景观电气、路灯、红线内高压排管及雨水回收系统、智能化)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6000.8715万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配合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获得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10#工业用地项目(暂名)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应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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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前湾新区
联 系 人: 童聪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慈溪市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
联 系 人: 朱冬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