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及小江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安徽
-芜湖市
项目名称
三山经开区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及小江路(团州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3SZ2247
标段名称
三山经开区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及小江路(团州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3SZ224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三山经开区龙湖街道办事处 8楼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雨路5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余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 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投标费率(%)
79.9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东泽
证书编号:(07)9346931、20需解锁00325
证书名称: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工期(天)
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赤铸山路节点立交快速化改造-鸠江南路延伸段-红花山路-黄山东路东延项目设计(三标段);
2、规划道路穿越商合杭铁路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赤铸山路节点立交快速化改造-鸠江南路延伸段-红花山路-黄山东路东延项目设计(三标段);
2、规划道路穿越商合杭铁路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80.0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雪飞
证书编号:G04002016109
证书名称: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证书
工期(天)
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合肥市宿松路改扩建工程下穿沪蓉铁路、合福铁路、合肥南动车所走行线工程;
2、钟油坊路(巢湖南路-哈尔滨路)涉铁工程设计。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80.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唐国喜
证书编号:ZG(2019)934004435
证书名称: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基准价:80.04%
2、样本值单位: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3、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3.1需解锁:1、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 (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2、亳州市北一环路(西一环路-芍香路)道路改造工程: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3.2需解锁:1、蜀山新产业园区路网设计: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2、包河区2014年市政设施日常管养项目设计: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3.3需解锁:1、合肥市怀宁路下穿天鹅湖隧道工程 :2022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2、六安市寿春西路桥工程: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获奖:
4.1需解锁:1、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2、亳州市北一环路(西一环路-芍香路)道路改造工程: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4.2需解锁:1、蜀山新产业园区路网设计: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2、包河区2014年市政设施日常管养项目设计: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4.3需解锁:1、合肥市怀宁路下穿天鹅湖隧道工程:2022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2、六安市寿春西路桥工程: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