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四位一体市场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受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就[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四位一体”市场化服务项目]([ JSZC-321003-JZCG-G2023-0005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四位一体”市场化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 “扬州市”“扬州市”“扬州市邗江区”自行免费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 3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1003-JZCG-G2023-0005
2.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四位一体”市场化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236.92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共4473.84万元。其中A包预算931.16万元/年,B包预算660.13万元/年,C包预算645.63万元/年 , 报价按每年报价。
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36.92万元/年。其中A包预算931.16万元/年,B包预算660.13万元/年,C包预算645.63万元/ 年。本项目评标时,按 A包-B包-C包的开标顺序,同一供应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包,不得兼中。
5. 采购需求(简介):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履行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可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随时重新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扬州市邗江区”自行免费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4年1月 31 日 09 点 0 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平山路 123号
联系人: 戚磊
联系方式:
2.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号邗江人防大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其他
1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shtml , 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 (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在“”“扬州市”“扬州市邗江区”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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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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