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水利局查获一艘非法采砂船只拍卖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蚌埠市
转让方: 五河县水利局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 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转让方联系 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代理机构: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五河县 华府御水湾 6号铺
代理机构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水利局查获一艘非法采砂船只拍卖
2、项目编号:BB2023WHCQJ02 8
3、标的名称:五河县水利局查获一艘非法采砂船只
4、评估价: 39.50 万元
5、起拍价: 42.00 万元
6、成交情况:
成交价: 44.30 万元 中拍人名称:需解锁
7、交易方式:网络 竞价
8、拍卖时间:202 4 年 1 月 11 日 9时00分
9、公示期限:202 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 4 年 1 月 15 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 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蚌埠市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五河县水利局
需解锁
202 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