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宿迁市
泗洪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32130103132023120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泗洪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4 年 0 1 月 0 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其他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 四 部分 采购需求 ”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
“ 注: 1、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设备名称前标有“●”的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完全相同的为同品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水平压缩设备与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现有车辆配套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前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时参数需提供第三方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整机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的产品品牌、型号,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完整。除辅助材料和设备之外的其它应该标明品牌和规格型号的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设备的品牌和规格型号,否则当作无效标处理。
5、中标人供货时标的产品品牌、型号必须和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标的产品品牌、型号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按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标的产品品牌、型号供货。 ”
现增加一条 第 6条: 本项目涉及 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均需带 C M A或CNAS标志 。
2、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 四 部分 采购需求 ” 中第九 项 其他要求中 1.其他:“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均需带CMA和CNAS标志。” 现 更正为 : 1.其他:“ 本项目涉及 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均需带 CMA或CNAS标志。”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内容不变。 若有变动将以更正公告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 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泗洪县花园口广场二期 C区1301,131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颖(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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