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期)智能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期)智能化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311-004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乌衣镇洪武东路 66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1 月 1 1 日 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 | ||
投标价 (元)/费率(%) | 81191169 .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 名 | 周树华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京 1212010201006452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某中心建设项目,金额:130860000元,签订时间:2020年;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金额80163973元,签订时间:2019年11月; | ||
奖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 | ||
投标价 (元)/费率(%) | 80812616.11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秦晓东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 需解锁01588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东地块C区智能化工程,金额:103000008.22元,签订时间:2021年10月;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金额98873158.90元,签订时间:2020年11月; | ||
奖项 | /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 | ||
投标价 (元)/费率(%) | 80382055.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根土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浙 13 3200720080946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肥西站等5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HAZH-12,金额:55808000.00万元,签订时间:2019年7月;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句容站等5座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NYJXX-6标,金额99458287.00元,签订时间:2021年11月; | ||
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 4 年 1 月 13 日至 202 4 年 1 月 15 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 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费 相关费用 | 168100 元 ( 含 专家评审费 7300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需解锁,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ml)递交至滁州市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或 线上提交投诉材料( .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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