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岚皋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 并 于 2024年01月25日 16 时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AKTZ-202 4 0 01
项目名称:岚皋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1( 岚皋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0000.00 元
品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45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履行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23年 0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 2023 年 0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⑦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⑨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 全国 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 获取
售价: 0 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时间: 202 4 年 01 月 25 日 16 时 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2、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3、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 4#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 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话: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 司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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