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河水库灌区东干渠霸王河渡槽替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头河水库灌区东干渠霸王河渡槽替代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陕发改农经【2023】2431号 文件 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宝鸡市眉县 。
2.2 工程规模: 霸王河渡槽替代工程为新建倒虹一座,建筑物等级为3级设计流量 8m³/s,加大流量 10m³/s。新建倒虹由上游进口连接段、管道段、下游出口连接段组成,总长度1600.9m。上游进口引渠始端接原渡槽进口连接段,下游出口引渠末端接原渡槽出口连接段,布置镇墩 11个,排气检修阀井2座,泄水阀井2座。建设供配电系统、通信网络和监控系统等。
2.3 招标范围: 石头河水库灌区东干渠霸王河渡槽替代工程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共划分为1个勘察设计标项。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书面通知日期为准,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任务,后续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任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勘察设计标项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 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凡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 4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00分在 陕西省平台 )进行投标确认。
4.2 网上确认后请派代表于 202 4 年 01 月 15 日 下 午 14 :00 至 202 4 年 01 月 21 日下午 14 :00 时,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在 (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陕西省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开标室 40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中心》、《陕西》、《陕西省水利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中心
地 址: 陕西省新区沣东科技统筹示范园世纪大道扶苏南路
联 系 人: 张 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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