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食堂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240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东街11号附302号 | 883,76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418,068.00 |
| 1-2 | 餐饮服务 | 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465,696.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旸旸 、 任金月 、 任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计算后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内的费率为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25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联合采购,由“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本次采购的牵头单位,代表全体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过程的相关事务,各采购单位名单如下: 1、大邑县卫生健康局;2、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计划备案号:51012923210200001401[2023]00506、51012923210200001413[2023]00508。
3、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需解锁。
4、本项目总服务期限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
5、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成交单价为:23元/人/天(早餐7元/人/天;午餐16元/人/天)。(因系统固化原因无法修改,成交金额以此为准,最终以成交单价*实际用餐人数*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采购牵头单位)
地址: 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111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二段38号1栋3楼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1月16日
?accessCode=640bbfefd44197b1247e56b1fe8f51bb)
?accessCode=3438531ea557e03e5f20edeb4a2615f7)
?accessCode=dcd4f8dc76b05899b675f3cb16e4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