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夹浦镇三期工程—金村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浙江
-湖州市
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夹浦镇三期工程 —金村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夹浦镇三期工程 —金村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长兴县水利局 以 长水发 [2023]9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人为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夹浦镇三期工程 —金村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施工标段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夹浦镇三期工程 —金村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本项目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土河道清淤、生态挡墙、浆砌块石挡墙工程、新建步行道、生态岸坡工程、新建人行桥、土堤加高加固、新增景观灯带、堤防生态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相应概算投资约 626 万元, 计划工期为 12 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 2 )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 户, 请于 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长兴县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注: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信息网 “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长兴县平台公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2 月 06 日 9时00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中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
为 :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
联系人:臧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长兴县大厦 1916室
联系人: 畅曙光
电话: /
202 4 年 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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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对应资质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自 20 2 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 明 确 的完 工 (竣 工 )日期为 准 ],完 成过 / 。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
2 | 项目负责 人自 20 2 1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 中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颁发 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 (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 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拟派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如有)及 项目组主要人员 均须提供近 3个月中任意1个月 ( 注 : 自 2023年 10 月 1日 起 ) 的社保 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 (注: 为方便查找,请打 “√”标明 )。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
5 | R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R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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