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监理
重庆
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南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南区)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 2023〕3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南区建筑面积约 10.41万平方米,包含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智慧园区、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人防工程、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室外及室内环境打造、设备采购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 46000 0000.00 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3680000.00 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南区)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含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 计划施工工期: 5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下同)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1-14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1-1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6幢602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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