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68200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6-370871-04-01-145596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地点 | 项目位于高新区,宁安大道以东,嘉达路以北。 | ||||||||
招标内容 |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高新区,宁安大道以东,嘉达路以北,本项目用地面积7652㎡,招标内容包含幼儿园及各种配套用房设计及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幼儿园及各种配套用房(配电室、燃气调压站、泵房及换热站、水池、门卫传达室、大门、围墙、垃圾站等)、地下室,室外道路、管网(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配电系统、电信系统、燃气系统、热力系统等)及绿化景观、智能化、路灯及亮化、基坑设计等常规化设计、图纸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及涵盖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总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顾问服务;施工范围:工程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和各种建设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人防、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室外附属、最观绿化、亮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基坑围护、电梯、围墙、大门、标识、标线、市政管网(电力、电信、网络、通讯、热力、燃气、雨水排水、污水排水、自来水等施工至红线外并与外线对接)等规划红线范围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及生活用房等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电(包含临时水电的方案报批、设计、施工)、临时道路(含与市政道路开口及恢复)、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扰民)调停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理等相关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并 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整体移交、保修等 | ||||||||
招标项目规模 |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高新区,宁安大道以东,嘉达路以北,本项目用地面积7652㎡,招标内容包含幼儿园及各种配套用房设计及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2690920600 (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50000000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 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1-17-2024-02-07 09: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 台: 4430/JiNing)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02-07 09:3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 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 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4430/JiNing; 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443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海达仁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9号D1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106-1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仲芬芬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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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张科长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2206-370871-04-01-14559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宁海达仁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济宁海达仁居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682003 2 、工程名称: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 3 、标段划分: 1 4 、工程概况: 荟贤樾府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高新区,宁安大道以东,嘉达路以北,本项目用地面积7652㎡,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 5000 万元。 5 、招标人: 济宁海达仁居置业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9号D1楼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106-1号 (2)联系人: 仲芬芬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 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01-17 - 2024-02-07 09:30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4430/JiNi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7 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4430/JiNing)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4430/JiNi ng)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4 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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