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设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泰安市中心网( )登录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进场交易编号: GX-ZC-20240115-01
项目编号: SDGP370985000202402000001
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 90 万元
最高限价: 9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01 | 泰安高新区汶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设计项目 | 1 项 | 对高新区汶河产业园范围内路网、竖向、排水、防洪、中水、给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管线综合、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环卫及绿地系统等 15 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并整合新材料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东西向道路规划时应向温泉路东侧适当延伸,以便于后期道路衔接。 | 90 万元 |
规划方案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整体服务周期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设计能力;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 ( ) 、信用山东 ( ) 、中国 ( )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在泰安市( )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同时登录中国山东( )完成注册。
各供应商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澄清 /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评)标方式。请拟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综合服务受理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 、售价: 0 元 / 套。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 、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 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评)标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五、开启
1 、开启时间: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 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请登录泰安市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投标文件至 第二轮( 5 分钟)解密投标文件结束的时限内 无法成功解密的,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 : // ”了解相关政策。
4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高新区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
5 、质疑投诉接收人: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泰安市高新区长城路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中天城市广场 2207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