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新院区临时配套商业用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安庆市
县医院新院区临时配套商业用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H7QT24Z100006
二、项目名称: 县医院新院区临时配套商业用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沪亭北路 218号16幢101单元
成交金额: 伍拾壹万贰仟元整( 5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打包箱房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上海互集、互集定制。 规格型号:外尺寸( L6000 *W3000*H3000)9间; 外尺寸( L6000 *W3000*H3000)4间。 数量: 13间 平均单价: 39384.6154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柴金奇、梅世江、祝艳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1]534号文计取,代理费金额为:768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宿松县顺豪雅苑1-4号商铺
联系方式: 需解锁/152 1559 4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需解锁
十、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