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DSQT2024002
二、项目名称: 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 198号星梦园G4栋510室
成交金额: 26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 称: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服务要求:编制 EOD模式策划及入库技术咨询服务申报实施方案及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评审。 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服务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军 ( 组长)、 陈咏梅 、 高莉莉 、 纵玉华 、 张先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 招标 文件执行,代理费用 13400.00
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2023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年 12 月 13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梨都华庭28栋,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砀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 砀山县旭日路 498-518 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砀山县帝景公馆北门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