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服务工作方案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资阳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119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服务工作方案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单元1007室 | 1,166,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服务工作方案采购项目 | 1、配合指标及管理规程规定资料并规范组卷 配合采购人收集2021-2023年各项指标材料,进行逐项分析、全面深度审核、补充整理及组卷工作。 2、编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报告 根据乐至县指标完成情况,编制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报告。 3、撰写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报告 全面收集梳理乐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成效,总结、归纳、提炼突出的特色亮点,形成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报告。 4、编制规划实施成效评估报告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结合乐至县实际情况,根据收集的生态文明规划文本、县级相关部门近年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分指标证明等材料,编制规划实施成效评估报告。 5、开展乐至县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调查 开展2021-2023年乐至县公众对乐至县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和满意度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分年度撰写调查报告。 6、编制专题宣传画册 系统收集、整理乐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亮点图片,形成特色亮点宣传画册。画册需制作印刷20本,尺寸为280×280mm,全彩色印刷。 7、制作专题宣传片 专题宣传片制作包括脚本编写、拍摄、剪辑、配音、配乐,片长5-8分钟,通过视频汇报乐至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 8、协助打造现场检查点位(线路) 结合《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指标》《乐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30年)》相关内容,协助乐至县进一步完善3-5个点位(线路)基础设施、宣传展板及标语、周边环境建设等。 1.其他技术指导及支持工作 邀请3人次省级专家开展内审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 1、《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报告》; 2、《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报告》; 3、《乐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实施成效评估报告》; 4、《乐至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满意度调查报告》; 5、上述成果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的份数、格式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开展内审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规定资料并规范组卷 | 1,166,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志刚 、 曾旭 、 林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管:资阳市财政局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地址: 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新南路97号
联系方式: 183 9803 2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广电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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