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河北
-保定市
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阳发改审字【2022】122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嘉禾镇(东旺乡)等6个乡镇18个行政村4563户常住农户生活排水进行污水治理。每户安装处理水量0.2m3/d污水处理设备1套(含聚丙烯材质有效容积1.5m3化粪池1座,1.5m3聚丙烯材质一体化多介质生物净化槽1套),共计4563套,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基坑、净化槽基坑和连接管道等附属设施。 2.1.3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的6个乡镇18个村,具体分布为:1.嘉禾镇(东旺乡):仝东旺村、岗上村、尚东旺村(共3个);2.灵山镇:崔古庄村、岗北村、南镇南村(共3个);3.党城乡:湾子村、寨地村、槐树埝村(共3个);4.孝墓镇:郭家店村、段砂侯村、孙砂侯村(共3个);5.下河镇:米家岗村、李家马村、任家岸村(共3个);6.产德镇:北次曹村、彭家庄村、李家庄村(共3个)。 2.1.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2.1.5计划工期:41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395天)。 2.1.6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级);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需符合要求)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查询结果)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 (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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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30 09:00 至 2024-02-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中心、河北省,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保定市曲阳县恒山路590号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苗兴旺 | 联系人: | 刘若愚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do?categoryid=101101&infoid=c84134c0f5a83876d5f6a6817c7967f0&jypt=jy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