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理工学校实训楼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理工学校实训楼(EPC)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理工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理工学校实训楼(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长白山路南首枣庄理工学校院内。
2、工程规模:枣庄理工学校新建实训车间,建筑面积:2500.44㎡,层数2层,建筑高度8.8m。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7040324011
枣庄理工学校实训楼(EPC)
枣庄理工学校新建实训车间,建筑面积:2500.44㎡,层数2层,建筑高度8.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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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山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2024年1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2024年1月)。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注: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4)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为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为枣庄市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22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网-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办事指南》。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中心联系电话:)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单位枣庄市网—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并认真学习,请于开标前30分钟左右登陆枣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进行开标签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设备测试操作,由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4)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5)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 辛经理 联系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理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白山路与榴园大道交汇处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光明大道北侧安侨公寓综合楼 B 座 7 层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人:辛经理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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