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氢能交通应用公交枢纽调度中心)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行审字【2023】502号(初步设计批复)、张行审立字【2022】375号核准建设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氢能交通应用公交枢纽调度中心)监理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西苑南路以西,康德街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34189平方米,其中调度中心面积为34149平方米(地下16014平方米,地上18135平方米),工具间为40平方米。 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质保期结束为止。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信息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 号) 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2023 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具有工程监理业绩1项。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盲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1 09:00:00 至 2024-02-0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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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沙岭子镇屈家庄村 (东山产业集聚区) 3层306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浩 | 联系人: | 郭晓宇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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