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4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凤阳县 2024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fycg202401-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凤阳县 2024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月 25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1.6 违约责任中 “1.6.1 除不可抗力外,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为 “1.6.1 除不可抗力外,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2024年 2 月 1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长秋路与惠政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中都府邸办公楼 2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伯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