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广东
-广州市
业主单位
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15-04-01-60022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1NJY-15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蕉门河中心区东部、友展路以东、金州涌以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010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60324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91025.70平方米,其中地下27235.54平方米,地上63790.16平方米,拟建设住宅、商业、地下室等(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测算、配合编制目标成本与合约规划、方案经济测算比选、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及对数、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对数、清标对数及争议解决(含工程量及价格核对)、招标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及备案、进度款审核(含现场形象进度核查)、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隐蔽工程及签证变更见证收方核量、动态成本跟踪、指标对比分析、协助招标人处理索赔争议、参与纠纷谈判、合同结算审核及对数、负责造价咨询相关的台账管理、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定期编制咨询月报并参加与造价咨询相关的各类协调会等,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需将前期资料汇编成册(含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稿、变更文件和以上与施工单位对数双方盖章确认文件)并及时移交招标人。此外中标人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咨询驻场服务,建立咨询复核机制,确保出具的成果文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根据工程施工工期,合同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建设期全部合同结算为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 其他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网页件; 3.5《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6日 10时45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6日 10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中心交易网站。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6日 10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一号明珠开发大厦 B座7 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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