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中标结果公告
辽宁
-抚顺市
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423-00006
二 、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东洲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815,000(元)
评审总得分:71.2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
服务类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预估本批次林地权籍调查数据整合约2.4万亩,约3000宗。
服务要求:将已有的林权数据通过数据库检查、坐标转换、数据处理、数据建库等过程,完善林地的权籍调查,补充林地的调查数据,完善林地登记档案。对林地审批手续、所有权人及证件、座落、面积、权属来源、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调查,对林地土地用途进行调查。在权利人权属来源合规合法、手续齐全、界址无争议的情况下,确保整合数据库满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 (1)整宗林地的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要充分利用已有林权登记附图和调查成果办理,矢量数据转换导入,纸质图件转绘录入,形成宗地图层,林草部门和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配合核实确认界址。 (2)原林权登记档案因图件缺失、界址不清楚无法确定位置的,应根据权属来源资料,在不低于1:10000的遥感影像图上绘制边界,登记机构会同林草部门组织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图辨别或现场勘查明确四至界线。 (3)林权转移、抵押、流转等涉及已登记的林权界址发生变化的,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地籍调查成果。 充分有效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和登记成果,通过外业调查、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完成采购人工作需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汇报及审批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组建机构,并满足采购人对服务期限、质量的要求。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 ★(3)热线支持:于浩,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雪莲、李秀铎、焦殿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将代理服务费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1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哲
电 话: 需解锁
十、
采购文件: ]&Script:void(0))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林权系统补充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1.其他: ]&Script:vo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