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一期--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设计
浙江
-绍兴市
招标人 嵊州市两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 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 --“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设计 ,批文(或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 2401-330683-04-01-955294 , 委托代理机构 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设计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 --“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设计 ;
工程地点: 位 于 嵊州市甘霖镇 孔村 。
2.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及内容为 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 --“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 的 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 土建 工程费: 5870 万元 , 安装工程费: 4405 万元, 设备费: 1056.25 万元 (按 20%计入) , 设计服务费 310.42 万元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 1 0 % ): 279.38 万元 。 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
5.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
6. 工 程规模: 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 (甘霖)一期--“稻梦谷·富乐田园 ” 项目 中的 研学中心、稻田景观、亲子动物农场、业态基础的节点建设 ,老江区江畔改造提升,农田优化及水利提升,村庄提升改造,市政道路建设,导览导视及灯光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7. 质量要求: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 2013版)》 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深度要求。
8. 设计周期: 定标公示期满后 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并报规审,方案审核通过后15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中标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 要求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及时 调整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事宜 。
9.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是 (是或否)。
二、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 .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或同时具备 ①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 , ② 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市政专业( 给排水和道路工程 )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③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 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 6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 65周岁。
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团队人员 : 5 人( 建筑 1人, 园林绿化专业 1人、 道路专业 1人, 结构专业 1人 、 环境艺术设计 1人 ) 。
拟派团队人员须提供开标前 6 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
2 . 主要的资格条件:
2. 1 企业 和 法定代表人 及 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 2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 3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2. 4企业 在 “信用中国”网 站(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在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
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 202 4 年 02 月 28 日止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 , 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 . 未取得嵊州市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中心 CA 数字证书。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和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可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做到即交即走,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 202 4 年 0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10 时 00 分 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其他有关内容
1 . 投标保证金: / 。
2 . 评 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实行 “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设计费支付: 招标文件中明确 。
4 . 定 标方式: 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确定 1 名中标人 。
5 .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在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嵊州市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日(如遇国家 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6 .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5- 83278624 ;
招标代理联系人: 韩陈芝 ,联系电话: 。
六、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嵊州市两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202 4 年 0 2 月 0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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