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潘黄派出所办案区、综合指挥室及食堂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潘黄派出所办案区、综合指挥室及食堂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03-XYXY-G2024-0001
2.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潘黄派出所办案区、综合指挥室及食堂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价:人民币 2200000.00 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2110945.02 元
5.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潘黄派出所办案区、综合指挥室及食堂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办案区、综合指挥室装修、加固及安装工程,食堂装修及安装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6.工期: 6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 财务 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 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 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
( 7)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8) 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 9)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4 年 2 月 8 日至 202 4 年 2 月 20 日 ,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电梯六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 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500元。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省、盐城市”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3月 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会议室(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电梯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本次招标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 63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电梯六楼
联系人: 顾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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