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云南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云鼎招字2022-JH09-01号 (招标文件编号:云鼎招字2022-JH09-01号)
二、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35号广泰大酒店六楼办公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和勐腊县森林消防中队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配送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勐腊县森林消防中队。 2.质量要求:配送的所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配送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并对供应食材进行留存待查备案,留存食材采取冰冻方式,存放期不少于三天。配送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定。供应商应根据需要按时、按质、按量把供货产品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肉禽类、应季生鲜蔬菜类订单须当天配送,肉禽类必须当天宰杀,当天配送,不得使用冷冻肉禽。 (1)成交供应商在提供食品配送服务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 (2)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及时退货召回,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退补食品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补给。 (3)采购人根据订单确认订购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更改。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 配送的所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文琨(磋商组长)、张海涛、郑朝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以成交价为基数下浮7%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858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消防大队
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127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189号云南省建设厅招待所605、606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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