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软件园二期EPC检测
重庆
金凤软件园(虎溪园)二期(一标段)EPC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凤软件园(虎溪园)二期(一标段)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 [2023]20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2.7万㎡,总建筑面积约41.2万㎡,主要为园区建设、配套设施、配套道路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幕墙、绿建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环境配套、室内公区配套、配套道路、人行天桥及地通道、北侧绿地打造、相邻道路人行道环境工程以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1076.28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工期为: 710 日历天, 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23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2-27 12: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武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2月19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