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卫生健康局炉霍县高海拔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四川
-甘孜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高海拔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2.6.5履约验收方案 第五章 5.6.2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一、 原 招标文件 第 二 章 2.6.5履约验收方案 中
3)是否邀请专家:否
更正为:
- 是否邀请专家:是
二、 原 招标文件 第 三 章 3.4.5验收标准和方法 中
3)是否邀请专家:否
更正为:
3)是否邀请专家:是(由于系统固化原因,2.6.5履约验收方案中 3)是否邀请专家不适用,以此处为准)
二、 原 招标文件 第 五 章 5.6.2评分标准 中
1、评审项 技术要求 详细描述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40分。
更正为: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39分。
2、评审项 技术要求 分值
40
更正为:
39
3、增加评审项如下:
评审项: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详细描述 :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编制于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分值:1
客观/主观 :客观
关联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00000457[2024]00015
2、预算金额:850000元;最高限价:849998.60元。
3、采购品目: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炉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炉霍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5号
联系方式: 任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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