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平台(网址: )、中国山东(网址: [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3 月]%EF%BC%89%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4%E5%B9%B43%E6%9C%88) 19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402000020
编号: SJ-ZC-20240222-01-01
项目名称: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300 万元 , 其中第 1 标包 133.45 万元、第 2 标包 166.55 万元
最高限价: 300 万元 , 其中第 1 标包 133.45 万元、第 2 标包 166.55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第 1 标包 | 1 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45 |
2 | 防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购置项目第 2 标包 | 1 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5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15 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 》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 号 ) 等文件要求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可同时投两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公告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进行供应商注册。
3 、方式: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网上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 澄清文件 ” 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 (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 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 ( 变更 ) 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 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 ( 投标单位 ) 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 ( 电子印章 )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 ( 供应商 ) 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投标人 )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 CA 锁办理电话 ,地址 : 泰安市望岳东路 55 号市民之家五层市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 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及泰安市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 不见面开标 ” 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3 )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
(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翔 联系方式:
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 了解相关政策。
4 、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联系人:赵浩然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 37-6 号三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翔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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