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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枢纽及库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枢纽及库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江西

-

萍乡市

发布时间:2024-02-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枢纽及库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枢纽及库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枢纽及库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坐落于洞庭湖水系湘江流域右岸支流渌水上游(萍水河)干流上,水库坝址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耿塘村黄家里,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13°55′33″,北纬 27°43′50″,距离下游萍乡市城区约9km。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2.2 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总金额: 30354.90万元,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费:360.58万元(总价包干);施工、采购承包费:29994.32万元 ( 为招标人编制的 本次施工、采购招标范围概算总投资 的 0.98 倍值。根据 江西省水利厅赣水许可字【 2024】21号文, 本次施工、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枢纽工程批复建安、设备投资 9836.64万元,库区工程批复建安投资16970.44万元,水保投资3010.93万元,环保788.44万元,合计30606.45 万元)

2.3招标范围:

2.3.1 施工图勘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 :枢纽及库区工程的勘察设计、信息化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水保及环保后续设计等施工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及服务等;

2.3.2施工、采购承包:按初设批复的枢纽工程(不含信息化与自动化)、库区工程以及为完成该两项內容的环保和水保工程;临时工程;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按施工进度所需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合同中明确。

( 2)施工工期2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 4年3月底;计划完工日期:202 6 年 5月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 PC 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2)同时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 持 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 持 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6)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3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1.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 3 家 (含 3 家 )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 E PC 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 202 4年2月 23 日至 2024年3月 24 止在江西省网网站 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4年3月 25 日 9:30时 ,地点为萍乡市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 PC 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5本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6本项目中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7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萍乡市经济 技术 开发区金陵西路 50号
(3)行政监督部门
萍乡市 水利局 联系电话:
(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 ”的相关规定在网或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 ( 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 ) ”相关规定进行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 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萍乡市经济 技术 开发区金陵西路 50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 督 单 位:萍乡市水工程招标办公室、萍乡市重监办

监 督 电 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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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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