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片区二A地块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片区二 A地块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片区二 A地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W-SHGC-240222-01。
2.2项目名称: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片区二A地块。
2.3建设地点:天宝镇。
2.4建设规模: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片区二A地块项目位于天宝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如有)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 4916861.87元 。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02月26日起至2024年03月01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网、泰安市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徂汶景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花园洲沿街泮河西路 5-2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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