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
-温州市
项目编号: E3300000007001014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 (项目名称)经 浙发改项字〔 2022 〕 153 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Ⅲ等工程 ,建设地址位于 浙江省平阳县 ,计划于 2027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 本次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位于平阳县境内,主要包括:“三纵”的骨干河道(沿山内河、沪山内河、萧江塘河)、 2 座泵站(斜港泵站和渔塘泵站)和 16 条配套河道。骨干河道共治理排涝河道长 11.86km ,其中沿山内河治理长度 5.21km ;沪山内河治理长度 3.17km ;萧江塘河治理长度 3.47km ,配套河道治理长度 1.8km 。 2 座泵站分别为斜港泵站和渔塘泵站,其中斜港泵站设计流量为 30m ? /s ,渔塘泵站设计流量为 20m ? /s (均为新建泵站)。项建阶段工程估算 1244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55461 万元、设备购置费 218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432 万元(含桥梁专项工程 5594 万元)、预备费 5405 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 36 个月。 2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 )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工程(含桥梁专项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程测量、地质补勘、施工期地质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及其他相关专题服务(不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本次招标 ? 估算造价 / □ 概算投资 1155.04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 、 具有 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
2 、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需由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并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单位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初步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新建 15m ? /s 及以上的泵站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允许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如综合性水利工程包含符合上述条件的泵站工程也予以认可。【( 1 )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2 )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3 )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资格 ;
2 、 / 。
(三)其他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 至投标截止日 止 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 、投标文件中 拟派 从业人员 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5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
2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03 月 18 日 。
3 、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 在本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 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02 月 29 日 16:30 。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03 月 01 日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18 日 15:00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3 、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 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中心 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 )。递交 光盘、样品等 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九洲大厦 3 楼
联系人: (招标人)、洪银有(代理)
联系电话: (招标人), 、 (代理)
招标人: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暂未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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