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贵州
-毕节市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12-520526-04-01-4360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宁自治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威发改行审投资 [2022]2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司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省级预算内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 招标人为 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威宁县滨海大道与威双大道交汇处 ;
2.2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新建司法局业务用房 3570㎡,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施工及一般装饰装修 ;
2.3 计划 投资 : 本项目总投资约 1035.3万元 ;
2.4 计划工期 : 13个月 ;
2.5 招标范围:
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 计 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高边坡工程设计除外)。
施工 :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高边坡工程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 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 级 及 以上资质 。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 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 一 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 资格 , 施工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2)同一专业分工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登录贵州省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交易中心#/logi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毕节市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当日 11时00分前 解密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毕节市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服务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毕节市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贵州省 上发布。
七、交易场所
7.1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中心
7.2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
7.3电话:
八、 行政监督部门
8.1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地址: 威宁县六桥街道荷叶路
8.3电话:
九 、其他
9.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2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毕节市中心
账号: 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9.2.1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录贵州省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tradinghall)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3 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9.3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9.3.1 投标人通过贵州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9.3.2 对贵州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 11 时 00 分前通过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4 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贵州省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tradinghall)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9.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和贵州省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tradinghall)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7 在贵州省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tradinghall)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 )。
9.8“标信通”APP 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五里岗产业园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金融 ONE座12楼
联系人:
电 话: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