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四好农村路建设-2024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遂昌县 “四好农村路”建设-2024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序号: SC2024 A 020
招标单位: 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开标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标 需解锁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李力
证书 号码 : 202100076030383、 20200904844000001849
预 中标价: 壹佰贰拾伍万捌仟贰佰壹拾伍 元整(¥: 1258215.00)
质量要求: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安全目标: 所辖施工标段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监理服务期: 19个月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所附证明材料 |
需解锁 | G235(原52省道)景宁溪口至澄照段改建工程 第 J1监理合同段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 2020年12月16日;监理合同价:7275042元 |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监理 合同协议书 、监理项目评定书 |
公示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03 月 04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需解锁 。
公示单位 ( 盖章 ) :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备案单位 ( 盖章 ) :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 4 年 0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