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变更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业主单位
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 施工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一、 答疑纪要
1、 请招标人提供 excel版本清单。
答:。
2、 招标文件第七章,第 6节其他要求,投标时是否需要响应。
答: 招标文件第七章第 6节其他要求 为施工要求,在投标时无需响应。
3、 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
4、 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名称是填写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还是填写“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答:本项目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 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 请问是否需要在投标阶段确定《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表中的某一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表?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
本 “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 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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