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2023年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遵义市
项目概况 红花岗区2023年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2日 10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030220240001BB
项目名称 : 红花岗区2023年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 ZYB-20240228-000046-4
预算金额(元) : 1477200.00元
采购需求 : 一、土建工程:生态沟渠、廊道、生态景观、垃圾回收处理点。 二、设备购置:养殖和灌溉设备等。 三、标示标牌:指示牌、标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 : 红花岗区2023年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数量 : 批
预算金额(元) : 1477200.00
最高限价(元) : 1477200.00
保证金金额(元) : 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一、土建工程:生态沟渠、廊道、生态景观、垃圾回收处理点。 二、设备购置:养殖和灌溉设备等。 三、标示标牌:指示牌、标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30天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 : 遵义市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 : 5230600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10时0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遵义市中心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个,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08日 17时00分
地点: 遵义市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或省平台#/login)
方式: 全国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 遵义市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或省平台#/login)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912竞争性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6)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
项目联系人: 杨世敏
项目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实地蔷薇国际19栋16-1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