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北城棚改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平邑县北城棚改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北城棚改配套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24GCZJPY0003
2 、项目概况:平邑县北城棚改配套工程项目:包括万庄一期幼儿园室外工程、万庄三期强电工程、万庄村理事堂工程等内容。
3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万庄一期幼儿园室外工程、万庄三期强电工程、万庄村理事堂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万庄一期幼儿园室外工程等内容,预算: 1238188.17 元;
二标段:万庄三期强电工程等内容,预算: 3850662.65 元;
三标段:万庄村理事堂工程等内容,预算: 270298.64 元。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工期:
一标段万庄一期幼儿园室外工程: 90 日历天;
二标段万庄三期强电工程: 90 日历天;
三标段万庄村理事堂工程: 30 日历天。
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一标段:万庄一期幼儿园室外工程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 , 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标段:万庄三期强电工程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万庄村理事堂工程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 , 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 、 招标日程安排
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2024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8 日(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网( [] )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网“招标文件”页面电子招标文件( LYZF) ,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责任自负。
3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发送电子版( ***.word 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或 格式)至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html )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中心网( )“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doc ”。
3 、 投标截 止日期: 2024 年 03 月 27 日上午 09:30 时,过时作废。
4 、开标日期: 2024 年 03 月 27 日上午 09:30 时
5 、地点:临沂市中心系统。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 2023 〕 3 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中心网、中国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平邑县宜居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蒙山大道与莲花山路交汇处
联系人:
电话:
2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板桥路北段路东老烟草公司北邻三楼
联系人:孙 工
电话:
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 向招标代理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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