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阶段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阶段工程监理
浙江
-温州市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阶段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阶段工程 已由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温开经【202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温州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建单位为 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阶段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二阶段总概算约:23506.2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概算1884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3条,其中金海四道(BK+000-BKO+660) 长约660米,红线宽24米;环场北路南段(CK0+537.53-CK1+480) 长约942.47米,红线宽30米;纬二支路西起天瑞大道,东至环场北路,全长约887m,红线宽 20m。
建设地点:龙湾二期围垦北部区域。
施工计划工期: 85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阶段项目包含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包括道路、市政给排水管线、交通设施、智能化、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等的所有建设内容(施工结算审定价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另含6个月免费服务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温州市范围内 有: 零 个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温州市网龙湾分.html)。未在温州市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网“办事指南”.html)。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 温州市网龙湾分.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时间安排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温州市网龙湾分.html)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服务平台和温州市网龙湾分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电 话:
代建单位: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李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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