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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南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

十堰市

发布时间:2024-03-05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南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HBSY-202403FJ-00600100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3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南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其他。招标人为十堰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陈罗桥社区
建设规模:房屋主体改造:屋面改造7377.5m2,外立面改造35412m2,楼梯间改造27467m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绿化改造1021.5m2,照明改造32处,排水系统改造6253.9m,道路改造10174.8m,无障碍设施改造363.2m,围墙改造329.2m,垃圾收储设施建设11处,便民服务设施9项,小区养老托幼改造600m2,居民之家建设550m2,智慧社区建设1项。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十堰市茅箭区南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5
合同估算价:1700.00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 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即参与投标的单位须为中小企业(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分别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地址:
十堰市黑龙江路4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孙建红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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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3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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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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