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执法服装采购
辽宁
-丹东市
东港市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执法服装采购
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执法服装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7 月 27 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GZFCG - HW20 220 9
项目名称: 东港市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执法服装采购
预算金额: 487728 .00 元
最高限价: 487728 .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服装名称 | 技 术 规 格 | 数量 |
1 | 春秋常服 | 成分:羊毛: 70%,聚酯纤维:24.5%,天丝:5%,导电纤维:0.5%,纱支:90/2公支密度:经:398根/10cm,纬:320根/10cm克重300g/m2。 | 113套 |
2 | 冬常服 | 成分:羊毛: 70%,聚酯纤维:24.5%,天丝:5%,导电纤维:0.5%,纱支:90/2公支密度:经:486根/10cm纬:355根/10cm克重420g/m2。 | 113套 |
3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成分:羊毛: 70%,聚酯纤维:24.5%,天丝:5%,导电纤维:0.5%,纱支:90/2公支密度:经:398根/10cm,纬:320根/10cm克重330g/m2。 | 113套 |
4 | 冬季茄克式 执勤服 | 面料:采用精梳毛涤混纺弹性加厚哔叽面料 成分:羽绒内胆 90%白鸭绒。 | 114套 |
5 | 春秋常服 配套衬衣 | 成分:涤棉细斜平布 棉 ≥80% 丝≥10% 涤≤10%。 | 115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7 月 4 日 至 2022年 7 月 8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港市中心 20 2 室
方式:现场领取 /在线
售价:免费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7 月 27 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中心一楼开标室 1(东港市桥南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所有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 4 03672517 @qq.com 并致电 0415- 75 90055 ( 卫 女士),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另需采购文件领取表( 密码 jyb7550267)及以上所有电子材料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未邮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到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 8 号东港市中心交易部 卫 女士收。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如因疫情影响邮寄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递交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 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为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或者刻意隐瞒行程,经查证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东港市具体相关疫情管控政策可咨询东港市疾控中心。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 09:00-17:0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执法服装采购
地 址: 东港市 南路 149号
联系人: 刘 先生
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东港市中心
地 址: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 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东港市中心
账号: 000004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卫 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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