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1]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平山县水泥厂院内 2.1.3 建设内容: 总规模为 1000 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建设 1 台日处理垃圾量 600 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 1 台 15MW 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综合考虑项目服务范围内垃圾量现状及当地人口增长趋势,二期工程主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均预留工程建设用地及设备接口。 2.1.4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保修附体的全过程监理,正常服务期限为18个月+3个月的免费服务+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完毕验收合格并签订保修协议为止。 2.1.5 监理内容:具体包括以上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现场环保和信息管理,并做好施工期间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按照要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报业主主管工程师审批;审核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专项方案及施工资料;审核施工单位采购的所有进场材料,严控工程质量;配合业主做好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审核工作,确保优化设计后开展施工作业;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备案归档工作、工程建设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资料,协助业主做好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完成竣工决算,直至整个项目并网发电且完成竣工验收。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范围为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前期场地平整、全厂建筑工程(含附属工程及其他单项工程)、全厂安装工程(含附属工程及其他单项工程)、单机调试及系统联合调试及试生产,红线外的给排水管路及进场道路修改电力接入系统等,至全部工程竣工72+24小时验收合格完成为止的全过程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且有承担过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类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出具的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上述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问题所导致的可能被否决其投标的后果);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以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为证明);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书面声明为准;(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19 09:00 至 2021-09-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 ding.com)”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0-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
| 邮编: | / | 邮编: | 100045 |
| 联系人: | 安赛 | 联系人: | 樊鹏飞、王卫秀 |
| 电话: | 18732100990 | 电话: | 0311-6800886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fanpengfei@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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