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光电公司天津厂房生产设备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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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0228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京光电公司天津厂房生产设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2280001),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广核京师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单台贴片机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内容为一台贴片机设备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并完成相关配套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乙方完成设备发货,在甲方现场完成设备安装、相关配套服务以及设备调试与验收。
计划交货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七道18号天保建设厂房1号楼3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近6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至少1台贴片机的供货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授权证书或文件。(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发售截止时间:2024-04-15 09:00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中京光电公司天津厂房生产设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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