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电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桥架、型材采购谈判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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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海南省华电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IFB2024-03-1339995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海南省华电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桥架、型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光伏区(50MWp)内所有PHC管桩采购,45MW固定支架安装,5MW柔性支架设计和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箱变基础制作、围栏基础制作、围栏采购及安装;35kV集电线路施工、低压电气施工及光伏厂区电气调试,所有进场道路场平及清表的土建施工,电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各类电缆敷设、接地、检修道路、围栏施工、安装辅材的购置等工作。
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海南省华电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桥架、型材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谈判人为制造商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谈判人为代理商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海南省华电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桥架、型材采购谈判包件一览表》。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质量证明及财务报表、供货业绩、履约信用、生产能力等证明材料)。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4-01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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