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清流县李家乡、赖坊镇民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福建
-三明市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0318021号根据项目进度,华润置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华润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福建省清流县赖坊镇南山村项目规模:清流县李家乡、赖坊镇民居改造项目,是根据《华润集团对口支援清流县促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由华润慈善基金会出资捐建的清流县第二个华润希望乡村民居改造项目,分别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距清流县城约60公里)、赖坊镇南山村(距清流县城约50公里)。本项目范围内包含: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民居改造约120户及配套施工;清流县赖坊镇南山村民居改造约70户。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300.00万元,其中李家乡约1,800.00万元、赖坊镇约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编号:CGFA2024031000016001001项目名称:华润置地标段名称:清流县李家乡、赖坊镇民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总承人的自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以及施工图为准。交货期/工期:180日历天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审查项资格审查标准企业资格报名企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总承包不低于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独立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3月-至今)具有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数量至少1个。(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料上应显示合同签署日期、合作内容和合同金额等)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纳税资质证明。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内未在建设单位和华润集团不合格名册或黑名单。未在建设单位和华润集团的限制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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